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受试验区工委、管委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试验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州、试验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规章和办法。
3、监督试验区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试验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区域、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试验区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试验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试验区可持续发展规划。
6、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并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与环境保护。
8、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依法监督管理环境违法项目,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式办公制度。
10、承办试验区工委、管委和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由综合股、业务股、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正股级事业单位)等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目前,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核定编制总人数为6人,其在职实有人数为4人,列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482,728元,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482,728元。
2015年预算指标为482,728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96,280元(含基本工资45,300元,津贴补贴150,120元,社会保险缴费73,824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7,03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00元(含职工公务费7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48元(含住房公积金23,448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482,728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数为482,728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预算数为2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482,728元。其中:工资性支出预算数为296,28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1.38%;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为23,448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4.86%;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63,000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3.76%。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 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区环保局出国(境)经费。(2) 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3)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主要是通过上级资金安排和本级追加安排。
四、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表1-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