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制定试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试验区内的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摆摊设点经营管理。
(四)负责试验区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指挥、检查、监督、调度、协调和宣传工作。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试验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试验区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试验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区焚烧物品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噪声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和室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权。
4、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试验区工委、管委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试验区环境卫生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有关收费。
(六)负责试验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户外宣传设施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贴乱发广告小报、出店经营、乱摆卖、露天夜市、烧烤等整治工作。
(八)参与试验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九)参与全区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试验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内设行政股、财务征稽股、法规股、直属总队、执法一、二大队、市政办公室、环卫站及各乡镇中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目前,贵州省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核定编制总人数为10人,其在职实有人数为3人,执法队员及环卫工人共计430人,列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贵州省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2,642,280元,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2,642,280元。
2015年预算指标为2,642,28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40,432元(含基本工资44,760元,津贴补贴120,624元,社会保险缴费55,932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9,11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000元(含职工公务费1,032,000元,会议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48元(含住房公积金19,848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2,642,280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数为2,642,280,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预算数为3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贵州省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2,642,280元。其中:工资性支出预算数为240,432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9.1%;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为19,848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75%;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数为2,382,000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90.15%。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 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未安排执法办出国(境)经费。(2) 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3)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5万元。(4)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会议费为5万元。
三、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