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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5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义龙试验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收秩序,强化经营性自用及租赁性房屋、土地的税收征管,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经营性租赁性房屋、土地税收公平,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黔西南州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州府办函[2015]68号)和义龙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义龙试验区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义管发[2015]19号)要求,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义龙试验区2014年度所有经营性租赁性房屋、土地所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清理检查时间
20157202015830
二、清理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的范围为全区所有经营性租赁性房屋、土地所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同时在全区展开。
三、清理检查内容
1、房屋、土地租赁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2、经营性(除租赁外)房屋、土地应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3、对试验区内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
4、对其他相关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检查。
请广大纳税人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理检查工作,在清理检查中,对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打击。
 
特此公告
义龙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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