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兴义扩大火葬范围,万峰林、新泰、木贾、丰都四个办事处和马岭镇、则戎乡部分村组,纳入其中。
今年9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即将施行。
各县和义龙新区的殡葬服务设施,也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之中。殡葬改革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强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树立文明新风,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然而,时至今日,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社会上大操大办丧事、大量占用土地建造坟墓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因此改革仍然面临巨大的矛盾和困难。不过,不论矛盾多么复杂,困难多么艰巨,都无法阻止“条例”的施行,都改变不了丧事简办、节约土地资源的时代趋势。
应该说,绝大多数民众,是理解和支持改革的。矛盾和困难,来自极少数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的个别人。
尊重逝者、使之入土为安,原本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然而,个别人曲解了殡葬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在土葬和火葬问题上,思想转不过弯来,从而使问题复杂化。
《圣经》有言:“你来源于尘土,复归于尘土”。我国民间又说:“人死如泥”。和世间万物一样,有生必有死,有来必有去。纵观人类的丧葬史,无论是耗资巨大、贵为天子的帝王身后的陵寝,还是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实行的天葬和水葬,抑或是底层百姓死后普通得毫不起眼的荒草野冢,都不过是活人对死者的一种交待,因为最终都避免不了“复归于尘土”。在这个意义上,刻意在丧事上大肆挥霍,并占用大量珍贵的土地,并无实际价值。特别是有一些人,对逝者,生前不管不问,不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死后却拿逝者挣面子,尤为不该!
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倡议,作为子女,在父母健在时,努力让他们吃好穿好,让他们过得快乐幸福,安享晚年。到了他们百年归天的时候,即使丧事办得简单,也能够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因为多么豪华的丧事,都是做给活人看,因为在他们生前,你已经问心无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