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事在人为”相比,“命中注定”总是给人以神秘感,悄无声息影响人的一生。
不知是怎样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一家人。历经四年轮回,我们终于携手走进民政大厅。当结婚证上按下钢印的那一刻起,便注定彼此余生要相偎相依。
素昧平生的两人毕业后一同到单位,莫名成为搭档共事。我开朗直爽并不使他高看。这小子业务确在我之上,看似随和的性格透出一丝高傲,我所有举动都入不了他的眼。
晴好天气外出采访很惬意,面对我停车到路旁花丛里拍照的请求,他并不理会;采访优秀教师,和老师聊得正开心,他不合时机走过来打断,要老师和孩子们玩一会儿拍些镜头,刚迸发的思路戛然而止,气得牙痒;我把费劲写好的稿子放到共享盘待编辑修改,他默不作声把一些语句改成自以为美妙的样子,如充气过满的气球,我的肺即将爆炸;女生爱拍照是常事,当我拿出手机构图要按下快门的一刻,瞥见他若无其事的嫌恶,好兴致被全然搅散......我思索着怎么和领导申请换搭档!
不,提出这个申请就意味着我输了,我得硬着头皮坚持。所以即便他年长三岁,我也从不开口叫哥。但不得不承认,一起合作的新闻采访,回头认真看时,仿佛镜头会说话似的,虽稍纵即逝却捕光捉影,把现场生动一刻情景再现得恰到好处。可我从不夸赞,生怕助长他那一丝高傲之气。因心里对他工作的肯定,我喊他“许导”,每次这样叫他,他并不应声,只是转头来看我,等我说下一句话。
一起合作,即使心里再不美气,在他还未正式表露对我厌烦前,我也不好发作;哪怕不愿理睬,也不能在受访者面前显露出来,让人觉得这个团队一点不专业。我赌气拿着话筒、脚架冲在前头,爬坡上坎自动屏蔽“注意脚下”的提醒,哪怕他已看见我崴脚或手扭了,我也装作若无其事,不在他面前吭声;累了找个稍高于地面的台阶坐下,不管他如何告知那里有灰;买瓶水解渴,瓶盖儿死死抱住颈口很难打开,他小跑过来想要夺过瓶子帮忙,我迅速闪开并甩下一句“不用,我自己来。”为了不出丑,我卯足劲儿,憋红脸,使尽气力终于拧开......就这样,女汉子形象悄然立在他心上,直至今天也没改变。
若偏要说他什么优点,那便是工作时认真的样子,俨然一个行走的“金钟罩”,他步及范围内旁的人都打扰不了,就连说话也听不见。为了找准被采访者站立的位置、校验镜头是否虚焦偏色、话筒有无声音,他命令我站到指定位置拿话筒发声,用镜头对着我。我不愿听他指挥,就开始模仿新闻联播的出镜记者胡说一通,或是像歌唱比赛的选手那样闭上眼睛自我陶醉,他摇头忍俊不禁。
成熟稳重也算得上他一大优点,说起来我们一同毕业初入社会,但他年龄稍长,像历经了岁月风霜,说话做事都自有分寸。我不经世事,说、做不过脑子,常引得他鄙视。采访一位身残志坚自主创业的年轻人,我们都被他决不放弃的坚毅品行打动,在开车送年轻人回家的路上,大家聊得愉快。突然歌瘾大发,我偏要高歌一曲,唱完问:“好听吗?”透过后视镜,我看见搭档面部扭曲敷衍回答好听。心里捉摸着这家伙准又“犯病”了,年轻人刚下车把门关上,只见他脸上的肉立刻堆到一起,呵斥我为何要在一个身体有缺陷的人面前唱《明天会更好》,还讽刺问我怎么不唱“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半晌才回过神,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却不肯在他面前低头......
时间强行从彼此的嫌弃中溜走,剩余了旁人所不知的温柔。某天,两个人手一牵,命运就此改变。感情不稳定的两年,他成日在我视线范围内,吵架不予理睬却避之不及;而后吵不散、骂不走的岁月,他离我三十五公里外,知道了聚散原来如此自然和顺利成章,懂得这点,便懂得珍惜每一次相聚的温馨,离别便也欢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