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义龙试验区分局
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义龙试验区分局属州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为义龙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部门,副县级规格,其主要职责是:
1、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产业和区域的供地政策、矿权设置政策,统筹协调国土整治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基础测绘、测绘行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4、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贯彻执行国家地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地籍调查、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履行全区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担报州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交易、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收购储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实施地价监管;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7、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测绘市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督查和采矿业的统计工作。?
9、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负责矿业权价款评估、处置和结果备案;负责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登记和统计。
10、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1、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
13、履行全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的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和地图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4、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1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管理、协调等工作。?
16、承办试验区工委(管委)和州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义龙试验区分局预算单位由局机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中心、贵州龙管理处、9个乡镇国土所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目前,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义龙试验区分局核定编制总人数为106人,其在职实有人数为46人,列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预算及安排情况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义龙试验区分局一直遵守资金管理原则,并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单位有限的资金。2015年度为了有效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经费的支出管理,确保经费“用的对”,同时我局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到厉行节约,确保经费“用的省”,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补贴收入总额为443.0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总额为443.03万元。2015年度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443.03万元,其中用于国土事业工资福利支出的预算金额为348.03万元,用于国土事业其他支出的预算金额为95万元。
201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54万元;拟从公用经费中提取用于公务接待的经费总额0.5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 部门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表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情况,收入按收入性质填列,支出按政府收支科目填列至“类”级科目。

| 注:1、本表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至“款”经科目。 |
| 2、本表反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
|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份。 |
|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以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因试验区财力有限,区级年初预留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中央、省、州项目配套,年度中根据上级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情况进行分配。 |

| 注:1、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
| 3、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4、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经费年初未作安排,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追加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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