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二)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四)依法保护国家利益,保护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对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公民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及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婚姻、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利。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六)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着力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七)以为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为主,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强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大力发展工业,鼓励和引导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搞好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发展第三产业、培育统一市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创造条件。
(八)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把镇人民政府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基层政权组织。
(九)负责管理本镇事业单位,加强对事业机构的领导,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其派驻乡镇的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木咱镇部门预算由以下单位构成:行政单位2个: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参公单位2个:财政分局、安监站;事业单位9个(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构成如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扶贫工作站、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旅游服务中心、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移民工作站(加挂水利站牌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目前,义龙试验区木咱镇核定编制总人数为99人,其在职实人数为95人。离休1人、列入镇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预算及安排情况
义龙试验区木咱镇一直严格执行预算,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从俭,勤俭办事,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对“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上级批复总额为1144.16万元,2015年度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44.16万元。
2、收入预算构成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1144.16万元,由以下11项构成:政府行政377.89万元,占总收入的33.03%;政府事业26.13万元,占总收入的2.28%;财政事务67.25万元,占总收入的5.88%;司法10.27万元,占总收入的0.9%;文体广电24.44,占总收入的2.14%;社会保障就业41.17万元,占总收入的3.6%;乡镇卫生院148.59万元,占总收入的12.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6.14万元,占总收入的9.28%;农业事业199.73万元,占总收入的17.4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98.76万元,占总收入的8.6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43.79万元,占总收入的3.83%。
3、支出预算构成情况:
(1)总体构成情况:上级财政批复的年初支出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44.16万元。其中:政府行政支出37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3.03%;政府事业支出26.13万元,占总支出的2.28%;财政事务支出67.25万元,占总支出的5.88%;司法支出10.27万元,占总支出的0.90%;文体广电支出24.44万元,占总支出的2.14%;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支出41.17万元,占总支出的3.6%;乡镇卫生院支出148.59万元,占总支出的12.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计育支出106.14万元,占总支出的9.28%;农业事业机构支出199.73万元,占总支出的17.4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98.76万元,占总支出的8.6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3.79万元,占总支出的3.83%。
分项目预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749.62万元,占总支出的65.52%。其中:政府行政支出211.51万元,占总支出的18.49%;政府事业支出22.94万元,占总支出的2%;财政事务支出51.06万元,占总支出的4.46%;司法支出9.03万元,占总支出的0.79%;文体广电支出21.36万元,占总支出的1.87%;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支出36.16万元,占总支出的3.16%;乡镇卫生院支出104.69万元,占总支出的9.1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计育支出88.12万元,占总支出的7.70%;农业事业机构支出166.56万元,占总支出的14.56%;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8.19万元,占总支出的3.34%。
商品服务支出84.06万元,占总支出的7.35%。其中:政府行政支出38.81万元,占总支出的3.39%;政府事业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3%;财政事务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0.52%;司法支出0.5万元,占总支出的0.04%;文体广电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支出2.35万元,占总支出的0.21%;乡镇卫生院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6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计育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0.52%;农业事业机构支出9.65万元,占总支出的0.8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8.4万元,占总支出的0.7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35万元,占总支出的0.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48万元。占总支出的27.13%。其中:政府行政支出127.57万元,占总支出的11.15%;政府事业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的0.15%;财政事务支出10.19万元,占总支出的0.89%;司法支出0.74万元,占总支出的0.06%;文体广电支出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支出2.66万元,占总支出的0.23%;乡镇卫生院支出36.9万元,占总支出的3.23%;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计育支出12.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5%;农业事业机构支出23.52万元,占总支出的2.0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90.36万元,占总支出的7.90%。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25万元,占总支出的0.28%。
(2)“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6.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为2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5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 部门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