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3日(2020年7月19日-2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审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对于提出的疑问,总经办(党建办)人力资源科及审计监察部将一一进行核实,若核实无误,将取消其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资格。
备注:以上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若自动放弃、在电话通知的指定日期前不能按照我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体检、入职事宜及体检不符合要求、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我公司将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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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