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安排,州委巡察组自2020年7月7日至9月下旬,对义龙新区区管国有企业开展提级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义龙新区义龙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义龙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义龙万峰(绿建)有限公司、义龙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义龙医教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州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紧紧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意见箱:分别放置于巡察驻地义龙新区湖景酒店及被巡察的6家公司监控盲区;
(二)举报电话:0859-35546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义龙新区巡察办州委巡察组;
(四)电子邮箱:ylxcz2020@126.com。
根据巡察职责,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州委巡察组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