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出台,《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3个档次,义龙新区执行第二档,标准为4332元/年,保障标准提标增幅为4.64%。2020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3个档次,义龙新区执行第二档,标准为675元/月,保障标准提标增幅为3.85%。根据《黔西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不低于当地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