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郑屯镇云兴大道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迅速出动,现场查获正在倾倒建筑垃圾的自卸货车。
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对货车司机进行了严肃教育批评,同时向其宣传了《贵州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司机马上对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经调查,倾倒车辆为图方便、心存侥幸,就近将3车废弃建筑垃圾倒在郑屯镇云兴大道路旁。在接受批评教育后,货车司机认识到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严重性,立即对现场废弃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2019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34起,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凡有建筑垃圾的,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倾倒。”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张尚波说。
据介绍,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环境有着极大的破坏性。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易出现崩塌,堆放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会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会产生有害气体,造成对空气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