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以来,义龙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巡查中发现,有人不时将生活垃圾倾倒在顶效街道北路路段、大龙潭安置区北侧的空地上。区综合执法局环卫管理股虽及时清运了垃圾并加强巡查,且在现场设立禁倒垃圾告示牌,但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2019年11月15日,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查获了正在倾倒垃圾的一名当事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此人是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荷浦乡人,利用电三轮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木陇街道309省道红星路段北侧空地上。
当日,周某到区综合执法局办事大厅接受了调查询问,承认了违法行为。区综合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的相关规定,责令周某清理了违法倾倒的垃圾,并对周某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区综合执法局针对随意倾倒垃圾等违规行为一直处于严管状态,今年以来,已查处了22起此类违规行为。在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做到不随意倾倒垃圾,共同维护义龙新区城市环境,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或举报核实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