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万屯分局开展清真食品“回头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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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万屯分局开展清真食品“回头看”检查

发布时间:2019-11-27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新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骆 鑫

  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解决当前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泛化和冒用“清真”标识、违规开展认证及评价活动等问题。近日,义龙新区市监局万屯分局对清真食品市场开展“回头看”检查。
  此次主要对清真餐厅和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冷库、摊贩、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清真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查无证照从事清真食品经营行为。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不含动物油脂、乳类成份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更不能把“清真”概念泛化到食品以外的领域,切实防止清真泛化,规范清真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要求超市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进行分类摆放,并保持一定距离。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没有设立专区、专柜或标识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检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清真餐饮服务单位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等制度,要求其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对来源不清、清真食品准入证明不实的及时通报社会事务局,并积极配合其做好查处工作,确保清真食品真正“清真”。
  三是加强对包装物印刷、广告企业承印、发布有“清真”标识或者其他象征清真意义图案标识以及包装物和广告行为的管理。
  四是对检查中发现不含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而使用“清真”标识的食品以及使用“清真”字样、清真寺图案标识的牙膏、香皂等非食用性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处理,及时通报社会事务局,并积极配合其做好查处工作,防止清真泛化。
  五是对未获得清真食品认证擅自印制、加贴“清真”食品标识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是对未经批准开展清真食品认证活动违法行为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是加强与民宗、伊斯兰协会等部门沟通配合,参与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清真馆31家、超市1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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