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选聘500名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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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选聘500名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22-02-17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新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古昌

  今年以来,义龙新区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择优选拔身体健康,能胜任生态护林员管护职责的脱贫群众,通过选聘程序包括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七个环节,选聘省级资金生态护林员500名,稳定巩固增加脱贫人口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生态护林员管理,义龙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选聘年龄为18至60周岁,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由乡镇林业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通过中央和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持购买服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资源管护服务人员,对管护区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生态护林员人均森林管护面积不得少于500亩,湿地资源管护面积不得少于2000亩,草原管护面积不得少于3000亩。

  义龙新区各乡镇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实行“一年一聘、进退动态管理”机制,协议明确了劳务关系、管护范围、管护职责、协议期限、劳务报酬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奖惩条件及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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