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到王某某诊所进行调查取证
2021年9月7日,执法人员对王某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具有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的风险,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处置。下一步,义龙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断加强对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坚决防止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违规投放。
法律链接:《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