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顶效街道(小地名:原峡谷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查缉行动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从兴义方向朝查缉点方向行驶过来,执勤人员依法将该车拦截下来进行检查,车内有一股浓浓的酒味,驾驶员可能存在酒驾嫌疑。为了进一步确认,执勤人员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并将其带到岗亭内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驾驶员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执勤人员让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称自己没有带,放在家里了。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报了一个身份证信息给现场执勤人员核实,执勤人员发现身份证图片上并非驾驶员本人,驾驶员忙称那是自己很早时候的照片。随即执勤人员立即打电话核实情况,得知驾驶员为了逃避处罚,谎报自己兄弟的驾驶证件信息。同时,执勤人员通过公安系统查到该男子是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但还在实习期内。
随后,执勤人员将驾驶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该驾驶员名叫刘某,跟他报的名字完成不一样。
经多次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家住晴隆,在兴义喝了两瓶啤酒,车辆是自己兄弟的,途中遇交警查车,自己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怕受到影响,就侥幸谎报自己的兄弟的信息,想企图逃避处罚。
最后,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刘某酒驾,慌报他人的名字并说假话的违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刘某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暂扣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