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龙市监局接到群众蒲女士举报,在新桥镇巧烂村有一个薏仁米收购商的电子秤涉嫌欺诈,侵害农户的利益。
接到举报后,义龙市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当场以20千克砝码对电子台秤进行测试,正负最大相差6千克。为防止证据灭失,经报局领导同意,执法人员对电子台秤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该商贩涉嫌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增设作弊装置的问题。
经查,该电子秤内部已被改造加装集成电路板,但在外观并无异常,经营者可通过电子遥控装置来控制秤具上的计量数据显示。当开启电源时,电子台秤显示正常标准,使用砝码无法检测出问题;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使用电子遥控器即可以改变显示屏上的重量,遥控器上有ABCD四个按键,20千克的重量,按A键,会显示出21-26克,相差1-6千克;按B键,会清除显示数据;按C键,会显示出19-14克,相差1-6千克,按D键,恢复标准状态。当事人当场承认了错误,并积极配合,主动交出电子遥控器。
义龙市监局组织蒲女士与当事人对缺斤少两问题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当事人按照短缺量3500斤3元每斤的价格一次性退赔蒲女士10500元。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处理。
下步,该局将始终坚持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己任,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不断保持打击电子秤“作弊”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缺斤短两”行为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准确的计量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