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打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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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打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06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国有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全区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线上审批、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并指导企业完善向上的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规交建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各镇和街道)

二、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经发局)
三、支持企业项目申报。支持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申报中央和省预算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计划、省州科技项目等,通过项目申报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区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支持向上争取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国有公司)
五、加快高新企业培育。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根据投资情况及对疫情防控的贡献实行“一事一议”进行补助。支持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省内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到新区进行产品研发和临床研究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医疗物资保障企业、公共事业及生产生活等物资保障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科技计划、省州科技项目等,推动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
六、精心做好企业服务。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落实《义龙新区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务。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七、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通讯供电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规交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

八、化解企业用工困难。结合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劳动力排查,组织返乡农民工在区内就近就地就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难题。(牵头单位:区政治部,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九、降低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商务楼宇、商场、门面、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十、加大入园企业扶持。加大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免费提供大数据产业园办公楼,IDC机房按成本价租赁,红星医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按照5//月租赁。(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各国有公司)

十一、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获批的项目资金优先拨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金融办)

十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由新区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担保,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确保企业信贷不降低,融资成本不提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各国有公司
十三、缓缴社会保险费用。争取将企业今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涉及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争取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4月底。(牵头单位:区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四、延期交纳企业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牵头单位: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各国有公司
十五、加强物资保供稳价。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应。将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不得拦截仔畜及种畜、饲料(含玉米等饲料原料)、家畜及畜产品(含肉、蛋、奶)、蔬菜、粮油等运输车辆。严格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每日通报全区食品价格变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规交建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区市监局、各镇和街道)
十六、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前后的疫情监测、排查、消毒、预警、安全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加强统筹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用工、物流运输等困难,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交通物流、城市运行等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卫计局、区规交建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区市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义龙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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