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国有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全区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线上审批、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并指导企业完善向上的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规交建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各镇和街道)
二、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经发局)
三、支持企业项目申报。支持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申报中央和省预算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科技计划、省州科技项目等,通过项目申报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区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支持向上争取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国有公司)
五、加快高新企业培育。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根据投资情况及对疫情防控的贡献实行“一事一议”进行补助。支持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省内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到新区进行产品研发和临床研究的科技型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医疗物资保障企业、公共事业及生产生活等物资保障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科技计划、省州科技项目等,推动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
六、精心做好企业服务。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落实《义龙新区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务。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七、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通讯供电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规交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
八、化解企业用工困难。结合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劳动力排查,组织返乡农民工在区内就近就地就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难题。(牵头单位:区政治部,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九、降低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免收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商务楼宇、商场、门面、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各国有公司、各镇和街道)
十、加大入园企业扶持。加大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免费提供大数据产业园办公楼,IDC机房按成本价租赁,红星医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按照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