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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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1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罗维

 
广大市民群众:
 
    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1月18日后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黔,或与以上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过的朋友,请您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报告或拨打当地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登记,并根据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或疾控中心建议,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隔离观察期间务必不要外出。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到定点医院进行检查。
 
     当地社区(村、居)及有关单位接到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人员居家隔离观察的每日监测询问、服务保障,并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及时做好解除观察相关工作。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刻意隐瞒疫情的情况,通过致电当地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反映。
 
     让我们同心携手,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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