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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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2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交通 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当前是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加之节后返城高峰即将到来,为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和州局党委部署,现将严格实施城市小区封闭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等级响应要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要求,全州各城市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业主进出,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通过物管联系业主核实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测量无发热等症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居家式自我管理。小区内居民近期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好居家环境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厨卫场所勤消毒、起居卧室勤通风等工作,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自身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及时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到就近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防护。

三、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督促居民对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要装入单独的垃圾袋,投放到楼栋、院落或就近的“口罩投放专用垃圾桶”中。

四、严格落实公安便民服务措施。对确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等事项的,尽量采取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触服务”等方式,减少外出行为。

五、严格落实生活物资采购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将提供充分保障供给日常生活物资,要引导群众不要盲目跟风抢购。

六、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返回城市工作、务工、学习的人员的检测,密切关注当地的复工复产复学安排,尽量避免在疫情传播期出行,降低被感染风险。  

七、严格面落实信息收集工作。发动群众提供外省、特别是武汉方向来我州人员信息。发现身边有近期外省、特别是武汉方向来我州的人员,主动向当地村(居委会)、乡(镇、社区)报告相关情况。

八、严格落实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小区居民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交通

  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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