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新区财政局联合多部门启动临时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周密部署推进。新区深入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开展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系列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分析谋划并着力推进。由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研判,组织职能股室认真推进实施,区财政局实时跟踪掌握工作动态,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督促按时完成补贴发放,强力推动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规定要求,深入解读政策精神,明确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内涵、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完成时限,确保政策落实不偏、不空,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及时发放补贴。严格执行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发放、有效使用。其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新区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区财政复核民政部门报送的资料并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银行),负责代发的金融机构(银行)于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并注明所发的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截至日前,我区城市低保按照135元/人标准,实发357615元;农村低保按照72元/人标准,实发503280元;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35元/人标准,实发39285元;优抚对象按照135元/人标准,实发27135元;合计发放人数10131人。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深入推进落实。新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对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坚决杜绝重发、漏发、错发甚至截留挪用等情况发生,严禁虚报冒名领用,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