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是个不喜欢说话的孩子,害怕处在密密麻麻的人群里,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闷声不响看童话故事,《三只小猪》《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
身为千禧年一代的孩子,说没看过杨红樱等作家的书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情。我记得曾读过一本叫《口袋里的爸爸》,大致说的是一个穷孩子的父亲一脑子奇思怪想,孩子的母亲天天骂老公,每骂一次孩子的父亲,他就矮一寸,最后只有拇指那么大,装在口袋里和孩子一起上学。孩子的父亲发明过“聪明饭”,奇臭无比,吃一口能聪明绝顶,过度食用却会精神失常。这些天马行空的故事让我百读不厌,现如今回想忍不住唏嘘叹惋这世间多少父母,多少过度的望子成龙,又有多少不切实际的幻想。以前家里没书房,我的书密密匝匝地堆着。我看书飞快,并且只喜欢亲自去书店选书,绝不去借阅。每每妈妈陪我去书店,总是她哈欠连天催我回去;每每奶奶看到我又买了一堆书回来便指责我浪费钱。她说:“你看书那么快,你都看懂了吗?随便翻完的吧?”
小学时读《小王子》,看不懂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为什么商人要数星星?为什么国王喜欢发号施令?为什么小王子看到玫瑰丛要失望地感叹自己的玫瑰并不是唯一?狐狸又为什么回答小王子说:“但她是你的玫瑰。”我胡写完读后感,失望地感叹这还不如《三只小猪》有意思。我并不会去怪自己那时是多么不识货。因为《小王子》实际上本就是一本给大人看的“童话故事”。每个人都明白了金钱权利的诱惑,明白如果手握这些,能让一路来的多少“红灯”变“绿灯”。圣埃克絮佩里是否想着唤起人纸醉金迷里的初心?所以最终让小王子回到了玫瑰身边,和繁星融为一体。
等真正接触到所谓的“正经书”时,已经读初一了。作为一本必读书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每天都光着脚盘腿坐在沙发上看。这成为一粒刚强的种子,后面所有的名著,所有的经典,都是钢铁的种子。书里的内容或许已淡忘,唯独深刻地记着保尔柯察金的刚毅执着,对理想的不放弃。看书的真谛也就在这里——也许时光流转,你能记得的内容无非也就是一鳞半爪,可就是这样的鸿毛加在一起,也变得和泰山一样有分量。
这样的必读书目还有《简爱》,还有《骆驼祥子》。同学跟我说:“《简爱》主要写出女性的独立自主,在命运不公中追求尊严——考试就有分了。你只要记得简爱说的:‘你以为,因为我贫穷、低微、相貌平平、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就足够对付考试了。”我谢了谢表示自己就是想读而已。同学叹息:“你为什么就那么‘听话’呢?”
三年前搬家,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书房。书堆了满地没处放。妈妈让我把儿童书送给正在读小学的亲戚。妈妈说:“你都那么大了,这些书你又不会去看了,放着干什么。”含泪抱着好几个纸箱不肯撒手,奶奶瞒着我把书送走,书还是没了。我跑到姐姐那哭了一下午。她问:“你到底为什么那么伤心?”我说:“不知道,就是感觉一部分的自己没了,以前的光阴也回不去了。”
如今书房里被雨果、托尔斯泰、马尔克斯、杨绛、老舍……的书填满。碰到好的句子忍不住在书房低头朗诵;不自禁穿越到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穿越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窟;忍不住想象着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人,想到上校孤独忧郁的眼神,瘦削的面颊;忍不住和书中人物共命运同悲欢;忍不住背诵下喜欢的句子,忍不住一读再读……
我依然是不喜欢说话的孩子,依然害怕身处人群。被人从“你到底读懂没”问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读书。”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到《百年孤独》,是我微不足道的十几年。很多问题我无法解释,但它们弥漫在书卷里,像针线一样缝起片段的光阴,那是一个个的结,并如大江大河般奔涌向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