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花事两相缠,一催一发满人间。春风已去一半,花事呢,正在开落之间。周末,朋友打来电话:“笼中”无趣,作一次探花之行?
久困小城,每日往返于两点一线,春风起时,除了习惯性地减掉身上的累赘,并无多少激动可言,偶在亭台院落或居室看到花的消息,也不过环顾,告知自己花开了而已。莫非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远了?又或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倦了?
曾是花莫名的爱者。在只能眼观的婴儿之时,见花则笑,手指不离,以至于爷爷和外公从山上背回青草的同时,不忘采撷一株,供我整日安静着把玩。如今二老俱已入土,坟上野花自生自灭。待到能满山乱窜如小兔了,便专往花开处奔,嗅之不足,红的野桃、白的山梨、蓝的鸢尾,统统采而束之,插放酒瓶,置于床头,小小斗室就颇有点万紫千红的味道,梦自然也跟着染上了颜色。父母摇头:世代务农,莫非养了一花痴?看闻既久,又觉不足,转而为养。于屋顶自划一领地,林深处挖来沃土,或破碗烂盆,或砖码石砌,花坛建成。然后李家讨牡丹,张家“借”月季,小小花园就拼凑出了模样,独占芳香,不免自得而忘食其中。父母又摇头:花难道能当饭吃?
花当然不能当饭吃,我当然也没有成为花痴。尔后辗转于课堂和尘世,以生计为第一要务,又恐碌碌而鄙俗,遂转性于白纸黑字之间,与花渐行渐远。倘若非得找一两件事来证明和花还有剪不断的关联,牵强一点:先是和一个叫春莲的姑娘有过三年朦胧而单纯的往来,后娶妻吴氏,名春花,相伴至今。颜色不再夺目,花香依旧润人。撰此一说,聊以开脱。
因了朋友的相约,也因了隐退的存在,我还是欣然前往,为花作了一回春日之行。俩人都曾是山里的野孩子,目标自然放在野外。
春风体贴着脸面,春阳在背上拿捏得骨肉酥软。我和朋友借了一辆摩托的速度,很快就甩开了城市的堡垒。茫茫原野居前,莽莽群山在后。我俩找了一个草坪,坐下,不近不远地看。好一片菜花黄、桃花红、梨花白,就那么随意地分散着,落的尽管在落,新开的还在追求野味十足的精彩,引得蜂蝶也不甘错过,四处拍打着小小的翅膀,顾头不顾尾地采啜。不甘错过的还有和我俩一样从城堡里逃离出来的人群,他们大多赴宴般三五结队,抢占到自以为佳的位置后,便看,便笑,便嗅,便拍。也有人觉得光如此还不够,酒席上带几块骨头般摘取几束,拎回家慢慢消化。“出门俱是看花人”了,我们才来,来了也不思亲近,只那么不远不近地看着,漫无边际地想着。想人毕竟是喜笑的生物,花毕竟是春风里的笑,所以尽管颜色复颜色,人们还是看闻复看闻,笑声撵笑声。
我没笑意。朋友也没有挤出一丝笑,却突然扯起嗓子唱起了山歌:“好久不到花坡来,朵朵鲜花遍坡开。金花凋了还会有,情意去了难再来。”歌声热烈,在山花烂漫的原野上激荡,又终被远山吞没。朋友继而取出笛子,手指按放间,幽婉的声音曲回逶迤。我的因了音乐上的短见,让朋友想那伤花荷锄的女子,来上一曲《葬花吟》。朋友终于笑了,说那是洞箫的事情。我也笑了,说何不将错就错,来个横笛直吹。方式有别,《葬花吟》到底没有吹成,我俩到底又到那个叫红楼的地方游走了一回。朋友的笛声还在继续,“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这是我俩都向往的境地,朋友有这个功夫,我有这个耳力,可城堡不允许,这不,俩人的手机相继响了,是来自里面的声音:催我去处理文稿和画面,催他去雕琢木头上的生活。
又想起父母摇头的样子,又明白花始终不能当饭吃。赶紧归去,反正已经看了,反正还能再看。起身拍打泥土的时候,风吹得紧,一股浓烈的花香袭来,熟悉中透着陌生。然而就是那一缕熟悉,竟让我有些醉了,浑身软软的,有点拖不动双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