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字讲坛
郑 治
在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里,仁、义、礼、智、信、孝等最具感染力与穿透力,尤其是“让”字富蕴美的光芒,启人心智。
《三字经》里的“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说的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孔融,在他刚四岁的时候,常常和哥哥一块吃梨.每次,孔融总是拿一个最小的梨子。一次,爸爸看见了,问道:“你为什么总是拿小的而不拿大的呢?”孔融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大的还是让给哥哥吃吧!” 孔融小小年纪就懂得礼让兄长,尊重兄长,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诠释的“让”的力量与美,并丰富了“让”的内容,的确不愧为历代孩童的楷模。
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宽容无私的宰相名叫张英。一次,张英老家的邻居吴家扩建房子时占据了张家的空地,张家不服,双方发生了纠纷,互不相让,于是告到了县衙。因张吴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官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张英家人见有理难争,就写信向张英告知此事,想让他给家中撑腰。张英看完家书后,并不赞成家人为争夺地界而惊动官府的行为,于是便提笔在家书上写了四句诗:“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寥寥数语,寓意深长。张家接到书信后,豁然开朗,深感愧疚,便毫不迟疑地让出了三尺地基。吴家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被张英的谦让所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向后退让了三尺地基,便形成一条六尺宽的巷道。
张英的这一让看似有损自己的利益,但却为他人让出了方便方便,正所谓利人利民,得到后世人们的高度赞扬。
关于“让”的故事,在我们浩若烟海的历史长河里简直是多如星辰,不胜枚举。就上述两个故事不难看出,“让”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素质,一种精神,一种信仰,值得我们终身践行。
(作者系兴义市昌文学校七年级(6)班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