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大学
韦 荣
2010年秋,我像个旅行者,扛着行李箱,怀揣着梦走进了大学。
学校坐落在半山腰上,离市区很远。整座山郁郁葱葱,教学楼的搭建让满山的绿意增添了白色和蓝色。校门口笔直的大道连接着市中心和花溪河畔,来往的车辆让大学不再孤单。校门口立着一块巨大的石英石,红色的字样飘逸的刻在石碑上,进校园要攀爬一百多步石阶,石阶两旁摆放鲜花迎接我笨重的步伐。
爬完石阶正眼望去,便是学校五层高的正大楼,百色的墙面穿插蓝色的瓷砖,代表天空的颜色。正大楼两旁左边是宿舍,右边是教学楼,后来才得知,足球场和篮球场都建在大楼的后面。虽听不到鸡鸣和狗吠,但晚上却能听见蛐蛐的叫声。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校园,陌生的寝室,汇聚了一群陌生的人。
一群人带着青春,带着滚烫的血液而来,陌生和夜晚在时间的碰撞中,彼此熟悉。用蹩脚的普通话谈起各个地方的特色和人文情怀,都笑得不亦乐乎。瞎扯中发现,狭窄的房间里,有那么一个人跟我来自同一个县城。只是觉得他比我还放纵,比我还傲慢。
我们每天穿梭在校园里,你来我往,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而他则是比我更快融入寝室的环境中。大概一米七的身高,浅蓝色的T血,黑色的七分裤,一双拖鞋跟着一群人;身材消瘦,头发稀薄,厚厚的眼镜片也遮挡不住黑色的眸子里透露出不拘的风格,率性而又洒脱,每次他跟我擦肩而过,似带着一阵风,让我有些反感。
一个多月时间的磨合,寝室框住黑夜和我们,开始变得活跃起来。确切的说,活跃的气氛异常;笑声总能穿透厚厚的墙,惹得其他寝室的室友睡不好觉,而我们像黑夜里潜伏在田地里的蛐蛐,把内心的激情演绎得淋漓尽致,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左右才慢慢降温。睡前,我会听到他抱着床边矿泉水“咕噜咕噜”喝水声。
我记不起是何时候融入到他们之中的,等后知后觉我们已经在学校附近的酒吧里喝着酒,唱着歌。夜很浅,我们却把情歌唱得如此悲伤;酒才喝了几杯,却把心中的火烧得如此燎人,跳起了散乱的舞步。我就在旁边坐着,微笑着感受着喧嚣的空气。
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回头,是他。他说:“你是安龙的,我也是!来!我们喝一杯!”他笑着,豪气盖过酒的味道,脸色浅显的醉意,手里举着一杯酒。我“受宠若惊”,立刻拿起酒桌上的杯子,起身贴近他的耳边说:“对!都是老乡!喝一杯。”话音刚落,便是酒杯碰出清脆的声音。
挥洒的青春,在欢笑声和杯子碰不碎的声音中弥漫开来。也不知喝到凌晨几点,我们都没去留意时间,想着尽兴,想着把刚刚燃起来的火苗烧得更旺盛一些。窗外小路上偶尔走过散漫的人,夜开始拉长,酒吧房间里却让夜升温。眼神碰撞,他看着我笑出了声音,而我抿着嘴笑出了“鼻音” 。
“我觉得我们可以‘打个老亲’,你觉得呢?”他所说的“老亲”也就是我们当地所说“干爹”的意思。
“好啊,我也没有‘老亲’。”我拽着他的手,怕他喝多了。
接着又是酒杯“砰”的一声,似锤子敲定声音,一饮而尽。
从那以后,彼此便以“老亲”称呼对方,大学那些年,都是双进双出;不仅生活费一起用,甚至抽烟也是一包。相交之后,得知他是独生子,家庭条件比我好得多,但他从未在意这一点,吃着同样的饭,玩着一样的游戏。我们的不同在于我敷衍着赶去上课,他则是在寝室睡到自然醒,然后坐在电脑桌前,开始新的“旅程”。
那时节,心如高高的山岗,风吹乱了很多思绪,想拾起某些片段,于是日记成了我大学课堂上唯一消遣的事情。也不知何时,过于疏忽,我的日记被他们看到,成了风口浪尖之人。
那几夜,寝室像着了魔,疯狂的“逼问”我,想从我这里挖出那个“女主角”。日记里写过那么一段话:她留着短发,黑色的外套,绯红的脸总是让阳光都失去了颜色,我坐在旁边看着《傲慢与偏见》,看到了傲慢,也看到了偏见,就是听不到她脚步停留的声音。秘密被掀开,我如同刚睡醒的孩子,闷闷不乐。
可是,好奇心总能撕破一道口子,然后扯下面纱。他们像狗仔队一样,每次上课都把我揪到那个女孩子座位后排,玩笑一番,我如坐针毡,想钻进地洞,也想趁老师不留意从后门溜走,只是“颜面”让我无法动弹。他则是用娘娘腔的声音叫我的名字,然后帮我约她见面,他不知,我滚烫的血液里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秘密便成了公开的秘密。每次都得弄出一些风波才肯罢手,毕竟都是一群学新闻学专业的疯子!
那时候,我们都在反复演绎着一段小品。躁动的夜,我们谈论女孩子,谈论古今中外的英雄,谈论哭笑不得的青春,直至深夜。而后,在睡之前他会对我说一声,记得明天叫醒我去上课,我说好。
第二天,我挣扎着起床,拉开他的“被角”,他迷糊着双眼,喃喃地说,不去了,你帮我答:“到”,然后下课了,给我带四个“鸡汁包”回来。伸手把被子拉回原位,继续蒙头大睡。我一边摇摇头,一边穿上衣服,几分钟的洗漱便匆匆赶去上课。
中午,我一只手抱着课外书,另一只手提着“鸡汁包”打开寝室门,他则是穿着一条小裤衩坐在凳子上玩游戏。那时,总觉得是我把他惯坏了,我应该像教书先生找他谈一次,只是我们都深刻理解却不曾表露。每次在一起除了在夜色迷蒙中喝得伶仃大醉,相互扶着,便是说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话,相互对望,随即笑得蹲下来扶着路边的一棵松树,那么近的路,我们却走了很久。大学路太长,夜总是很深。
有那么一次,我和他喝了点酒回到寝室,听室友说对面寝室的同学过来欺负室友。他叼着一支烟,抽到一半,扔到地上,起身便径直而去,几个室友也拿着晾衣杆和铲子也围了上去,我意识到事情不妙,紧跟其后。他一脚踹开了对面寝室门,走进去右手指着那个同学,开口就是大骂。那个同学还未反应过来,便被他随手扔过去一本书,打在胸口上,一句话也没敢说出来;他欲掀桌子扔过去,我急忙拉住了桌子,桌子失去重心,桌角撞到了我的膝盖。事后,才知道我的膝盖流了血,更可笑的是一个室友拿着一把牙刷跟去,笑得大家人仰马翻,而那个身高一米八的同学硬生生没敢动他一个指头。
那件事不了了之,生怕生出事端,开除学籍。
四年中,我唯一捉摸不透便是他的情感经历。他不喜欢的,喜欢了他四年;而他喜欢的,虽能同他对饮却也只能以同学关系处之,却始终没能在他的笔尖留下诗歌。
我记得,在一个雨夜,他得知那个女孩子还在学校教师里,他便果断的跑去买了一把伞,然后亲手交到她手里,回来却把自己淋湿了,我们问他怎么不给自己买把伞,他说“整搞忘记了”,笑得我们前俯后仰。
后来,依然没有结果,忧伤之余他总能拿得起放得下。毕业晚会,他主动起身与她喝了一杯酒,室友齐刷刷的目光看着不敢移开,他喝完,放下杯子,转身便是离开。
时隔多年,想起有那么一个人,醒来嘴里叼着一根烟,从床上跳下来,裤衩也不愿穿,摸着自己的肚皮,总说自己很饿,我们经常嘲笑他,两个城市的恋爱,怎能不“饿”;有那么一个人,总是谈论着各国的政治,伟大的抱负都装在每天西装革履里,皮靴擦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把寝室弄得“咚咚”作响;也有那么一个人,每天把寝室打扫得干干净净,动不动就想来摸我们的屁股,总跟我们吵架;还有那么一个人暗恋着班里的女同学,因不求结果,所以还未毕业便跟其他女子结了婚;而最终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人,跟我走接下来的路。
毕业后,各奔东西。我在那个城市打拼了一年,然后回来,四处流浪。一日,他打电话叫我来新区上班,做一名记者。他去接我的路上,我们坐在车里,相视笑出声来。他说,注定了我们要走接下来的路,我默默点头。
当我切身感受他的生活,如此专注的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着纹丝不动,我有些感慨。那些时日,他手把手的教我摄影,一字一句的教我写稿,我才明白,路有不同,但方式却是一样。
前些时日,他结婚,赶去,看着他如此稳重,如此坦然处之,其他的俨然不重要了。那天我喝了很多酒,睡了一个下午,算是祭奠那些过往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