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人: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地址: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 序号 | 出让项目名称 | 出让矿种 | 矿区面积 (km2) |
资源储量 | 起始价 (万元) |
竞价幅度 (万元) |
采矿规模 (万吨/年) |
出让年限 (年) |
| 1 | 鲁屯镇平坝村秦家寨砂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141 | 346.27万m³ (900.30万t) |
276 | 10 | 90 | 10 |
(二)坐标(CGCS2000)
| 出让采矿权名称 | 开采矿种 | 坐标序号 | X | Y |
| 鲁屯镇平坝村秦家寨砂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1 | 2788439.000 | 35515391.000 |
| 2 | 2788419.000 | 35515559.000 | ||
| 3 | 2788366.000 | 35515598.000 | ||
| 4 | 2788428.000 | 35515677.000 | ||
| 5 | 2788438.000 | 35515731.000 | ||
| 6 | 2788409.000 | 35515792.000 | ||
| 7 | 2788359.000 | 35515844.000 | ||
| 8 | 2788400.000 | 35515918.000 | ||
| 9 | 2788399.000 | 35516002.000 | ||
| 10 | 2788331.000 | 35516064.000 | ||
| 11 | 2788249.000 | 35515917.000 | ||
| 12 | 2788255.000 | 35515882.000 | ||
| 13 | 2788190.000 | 35515854.000 | ||
| 14 | 2788170.000 | 35515866.000 | ||
| 15 | 2788076.000 | 35515758.000 | ||
| 16 | 2788138.000 | 35515712.000 | ||
| 17 | 2788147.000 | 35515591.000 | ||
| 18 | 2788269.000 | 35515540.000 | ||
| 19 | 2788294.000 | 35515565.000 | ||
| 20 | 2788321.000 | 35515576.000 | ||
| 21 | 2788326.000 | 35515564.000 | ||
| 22 | 2788262.000 | 35515475.000 | ||
| 23 | 2788258.000 | 35515431.000 | ||
| 24 | 2788277.000 | 35515409.000 | ||
| 25 | 2788305.000 | 35515417.000 | ||
| 26 | 2788349.000 | 35515435.000 | ||
| 27 | 2788353.000 | 35515410.000 | ||
| 28 | 2788316.000 | 35515329.000 | ||
| 29 | 2788269.000 | 35515279.000 | ||
| 30 | 2788327.000 | 35515200.000 | ||
| 开采标高:1460---1390 米 | ||||
(一)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本次出让允许开采范围内的资源,采矿权出让期满或出让公告的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坑手续并自行拆除设施设备退出场地。本次出让采矿权有效期限以《采矿许可证》为准。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仅对矿产资源进行出让,其矿权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占用、使用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房屋、林木、种植物、固定设施、输电线、道路及相关权属的处置、拆迁等补偿问题,由竞得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前需自行办理矿山用地手续(林地、安评、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前,应向分局递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承诺书,承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并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
(五)竞得人需承担该竞得采矿权出让前期地质普查报告等费用。
(六)采矿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竞得人成为采矿权人后,在开采、加工、运输方面应当按照相关设计方案及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作业,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开采。
(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客观存在若干风险,竞买意向人必须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谨慎评估投资风险。
竞买意向人在报名时,必须对上述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竞买报价视为无效。
二、竞买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军事管理机关意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要与砂、石、土矿产品、建筑材料相关。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参与本次竞买采矿权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同时出具注册资金相匹配的存款证明。
(四)参与竞买的公司(企业)需要出具企业征信报告。
四、竞买申请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本次出让项目为网上竞买申请登记提交,意向竞买人必须从2020年4月28日9:00起至2020年6月1日17:00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首页“新系统投标单位登录”进行注册,注册成为土地(矿权)竞买人身份,同时在网上提交申请登记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资料含:(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公司征信报告;(4)报名期间内与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相符的存款证明(至少300万元);(5)特别约定中的书面承诺。
(二)出让项目情况咨询: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电话:0859-3521095。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申请登记。
(四)竞买人可自行在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挂牌文件。(申请登记网址:http://ggzyjy.qxn.gov.cn)
五、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6月2日9:00至2020年6月16日14:30。地点: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xn.gov.cn)。竞买人须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在报价期间出价,报价期间网上交易平台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
(二)温馨提示:竞买人须对参与项目进行理性报价,所报出的挂牌价格即视为竞买人可承受的价格,挂牌报价一旦成功即认定为有效挂牌报价,其报价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更改。
(三)竞买人须在2020年6月16日14:30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竞价,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现场竞价的竞买权(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再书面或电话通知任何竞买人)。
六、挂牌出让确定竞得人标准
(一)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竞买人需按出让项目所对应的竞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出让项目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出让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为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出让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已进行报价且要求继续报价的,以当时的有效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注明:参与现场竞价必须是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竞买人在现场竞价结束现场签字确认采矿权挂牌记录,竞得人现场还须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需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全额缴纳出让成交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
七、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出让的采矿权因矿区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出让的资源量不对受让方构成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资源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意向人需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建议竞买意向人在报名前根据挂牌出让公告提供的矿权坐标到实地踏勘,详细了解矿权的基本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后再行报名。
(四)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成交金额仅为矿业权出让收益金,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出让人和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和《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成交价款20%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交纳违约金,竞得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该处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二)本次出让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义龙新区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上同时公布。
(三)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四)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6月1日17:00前(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五)本次出让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9-3120731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0859-3521095
(六)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2020年4月27日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202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