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汛期食品安全管理预警告知书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义龙新区汛期食品安全管理预警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4-17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义龙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确保雨季汛期广大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按以下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加工处理区和储存食材库房。受灾严重的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供餐前,要切实做好食品经营场所和食材加工各环节设备的消毒清洗,确保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工制作食品。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和霉变的食材不得加工并及时销毁;要对食品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严格注意生熟分开和烧熟煮透。
    三、严格对食材加工用水的管理。严禁使用受污染的水用于食材加工,对生活饮用水受污染严重的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桶装水进行食材加工,必要时提请辖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援助。
    四、在汛期内,有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冷食类、生食类食品。
 
                              义龙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