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为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金盾影视文化小镇、金盾影视文化产业园等影视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按照“以产促城·产城互动”的要求,促进义龙新区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对项目区内的坟墓进行依法拆迁,现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雨樟镇雨樟村、交乐村雨青线与雨樟村新寨组通组路交接处右则范围(小地名:胡家地、甲手田),凡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的均为拆迁对象。
二、迁坟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9日止。
三、镇政府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坟主进行补偿。
四、所有坟墓由坟主或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到影视文化产业项目指挥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移或无人认领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处理。
五、所有被拆迁坟墓必须统一安葬在雨樟镇原公墓区内,面积控制在5平方米以内。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被拆迁坟墓和附属物登记 令狐凯 18224900701
被拆迁坟墓选址和安葬 黄 龙 18608595631
雨樟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