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环罚〔2017〕2号
黔西南州大不同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03220287788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顶效镇开发西路旁
法定代表人:顾华友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
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7年3月6日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存在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在义龙顶效镇开发西路旁黔西南州大不同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等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我局于2017年3月16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处罚告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义环罚告字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