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环罚决字〔2016〕1号
德卧镇页岩砖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公民身份证号):522328600013235
组织机构代码:L128194-8
地址:安龙县德卧镇陡坡村田湾组
法定代表人:胡彩林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
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15 年 11月20日对你厂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厂烧砖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视频等为证。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规定。
我局于12月25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处罚告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厂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义环责决字[2015]64号、《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送达回证》(义环送字〔2015〕77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义环罚告字 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