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龙被撤销郑屯镇教育集团主任  郑屯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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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万龙被撤销郑屯镇教育集团主任 郑屯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发布时间:2015-08-21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作者:

 陈万龙被撤销郑屯镇教育集团主任

郑屯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陈万龙在任郑屯镇教育集团主任,郑屯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将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195000元预支给工程老板,将应上交财政的学校小卖部租金30080元截留并私设小金库,将公款3446元用于送礼,将6300元占为己有归个人使用,将21600元以借支的形式发放奖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2015年8月10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决定给予陈万龙撤销党支部书记、郑屯镇教育集团主任、郑屯中学校长职务,并责令其将未发放的390250元贫困生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给贫困生,对因各种原因未发完的剩余资金及时退回试验区教育局。将截留的学校小卖部租金30080元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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