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纪工委(义龙试验区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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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试验区纪工委(义龙试验区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8-10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义龙试验区纪工委(义龙试验区监察审计局)

一、单位概况
(一)工作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试验区党工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试验区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政府、省监察厅、州政府、州监察局和试验区管委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试验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州、试验区管委颁发的命令、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试验区党政机关和各镇党的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检查并处理试验区管委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试验区管委任命的企业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6、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区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7、调查研究试验区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以及各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镇纪委和监察室领导班子成员;对区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由试验区纪工委连同试验区组织部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名、考察;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审计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履行试验区审计职能。   
10、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和试验区党工委、试验区管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义龙试验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为行政单位,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及审计中心。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义龙试验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核定编制人数10人,现在职实有人数为1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义龙试验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预算收入为923284元,为财政拨款收入。2015年总预算支出为923284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义龙试验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为基本支9232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9748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00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36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2015年义龙试验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元。(3)、无公务购车购置经费预算,车辆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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