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实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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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实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08-11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实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程、规章草案,拟定实验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实验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实验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实验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实验区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及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5.负责实验区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报批工作;指导实验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区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6.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实验区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养老、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监察。负责实验区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全区民族、宗教情况和动态,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民族与宗教理论、政策等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我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开展民族与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9.参与制订全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承办少数民族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经济的支援;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我区少数民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特殊困难,按分工承办相应事宜。
   10.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组织和承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2.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3.联系宗教界人士,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4.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事务;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帮助各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15.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
   16.参与有关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专项贷款项目的论证与推荐;参与宗教方面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报民族宗教部门相关的项目。
   17.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研究分析残疾人事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残疾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兴办的实事项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化管理,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排忧解难。
19.承办实验区工委、管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预算单位构成:
     义龙实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综合股、民政一股、民政二股、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目前,义龙实验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编制6名,其在职实有人数为5人,列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3.6896万元,预算支出总额为53.689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53.68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数为53.689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数为0元;其他收入预算数为0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53.6896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预算数为39.400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3.39%;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数为3.3888万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31%;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0.9万元, 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0.30%。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会义费1万元。
三、 部门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本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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