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义龙试验区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义龙试验区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兴义市义龙新区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59362m2,山体面积290100m2,滨河面积42400m2,可用建筑用地面积926862m2,总建筑面积928657.1m2;停车位2633个。项目建成后可妥善安置住户1987户约8516人,项目总投资7.13亿元。
项目建成后,解决迁出地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自然灾害频发,且山高坡陡、居住分散、饮水困难、交通不便的问题,同时使搬迁户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过上城镇生活,共享城镇公共设施。对搬迁农户的脱贫致富及区域内的发展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再是项目建成后,移民的上学、就医等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另外,本项目作为鲁屯古镇核心区的延伸,鲁屯作为一个具有久远的历史人文景观和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的历史文化古镇,本项目的建成无疑是对鲁屯旅游业的锦上添花,日后发展潜力不可小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建成后居民入住后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厨房设备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
②、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修建一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农户家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④、固体废物:
为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方量,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固废渣场堆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全部清运到兴义市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⑤、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
①、污水:住宅建成居民入住,当市政排污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等初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系统进入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小区内能源使用清洁能源煤气,废气主要来源为停车场汽车排放尾气。建议加强小区绿化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③、固体废物:居民的生活垃圾用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附近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在居民入住前装修产生的废弃材料,要严加管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④、噪声:合理布置进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在管理方面严禁在停车场内鸣号,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及休息。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等,在满足工艺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运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
另外对临路一侧的住宅后通过合理布局,保持与公路的距离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要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更多的了解,请查阅由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义龙试验区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日期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3日,为期10天。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区周边单位和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②、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③、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⑤、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⑥、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⑦、其它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鲁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费良勇
联系电话:13908594015
评价单位: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85283335
(2)电子信箱:
十、保留时间:15天(2015年7月14日~7月23日)
鲁屯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