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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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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作者:
李玉国因保管不善,将黔(2022)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00243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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