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义龙新区木陇街道麻山社区、大龙潭社区太阳能路灯安装缺口资金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义龙新区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作如下:
义龙新区接到反馈的建议后,工管委对建议事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义龙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到木陇街道麻山社区、大龙潭社区实地了解情况,两个社区均安装了路灯,但未支付安装路灯项目资金,资金存在缺口约25万元。
木陇街道未将麻山社区、大龙潭社区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纳入年初预算,按照《预算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经过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认真研判,建议用木陇街道纳入预算的“体制补助经费”给予解决;由木陇街道按照资金请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