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交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发布义龙新区生猪养殖精准扶贫项目公开招租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者请实地查看出租物。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招租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如到报名截止时间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也可由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以合同形式出租,合同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竞价竞租,竞价方式为价高者得。
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实地勘察后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否则,将取消其终身参与我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项目的资格。
(五)本次交易活动将在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并见证交易全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租公告提供招租资料外,还需遵守我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
四、出租范围
义龙新区30万头生猪养殖精准扶贫项目位于龙广镇烂滩村任家坪组的一、二号点中型农场。
五、招租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座机0859-3453038,手机15121567655
(二)联系地址: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木陇街道办大龙潭安置区D区6号楼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截止。
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六)意向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公司指定账户。
招租方案
(一)租金:起租价为300000.00元/年,实行竞争性谈判制,租赁期限为1至3年,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租赁保证金
1.缴费时间: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截止。
2.缴费标准:本次租赁竞价保证金缴纳标准为起租价的2%,即6000元。
3.缴费方式:银行柜台转账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竞租人基本账户转入,并保留银行回单作为竞租及退款凭证。缴费之日至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凭保证金汇款回单原件(转款时需注明报名人姓名)、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义龙新区顶效镇大龙潭安置区D区6号楼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开具收据,凭公司收款收据进行报名登记,完成登记手续才视为报名成功。
4.缴费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浙兴小微支行
缴费账号:3815 0120 5400 00693
九、交易时间:2022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
十、交易地点:义龙新区木陇街道大龙潭安置区D区6号楼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一、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
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中标人在竞租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由公司出具《竞价(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按年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至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租金)。
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且发布结果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到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二、约定条件
(一)养殖场以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的现状出租,即我公司不增加资金对其进行装修、整理、建设配套等工作(原承租方已投入部分监控、围墙等设施资金由中标人与原承租方商谈另行约定)。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养殖场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且不得破坏农场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农场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出资承担。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农场安全和合理使用,做好防疫防病、环境污染治理,不能影响周边环境及公共卫生的情况,若因此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承租方全权负责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有关设施完好。
(四)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农场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租赁期间,农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农场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农场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以退还剩余使用租金。
(六)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电、防水、防火、防盗等有关工作,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中途无故停租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租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负责。
(八)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不另加补偿。
(九)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30%。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十四、本招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贵州泽丰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