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场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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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场地招租

发布时间:2021-12-07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我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站部分厂房实行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企业或个人
    三、招租时间:2021年12月7日8:30时至2022年1月7日17:30时
    四、招租内容:

    1.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顶效粮站1号仓房(土地约1300㎡,房屋约900㎡),租赁价为65000元/年;
    2.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万屯粮站(土地约2873㎡),租赁价为16000元/年。
    五、招租方式:有意者到义龙新区万屯镇大数据产业园区贵州万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五楼进行面谈
    六、约定条件:

    1.上述厂房均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对厂房进行修建、整理等工作,可整厂出租也可部分出租。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厂区进行建房、挖土和商业用途等,必须上报义龙新区相关管理部门书面审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建房、挖土和商业用途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网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经营,若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厂房使用租金。
    7.承租方自觉做好环境保护、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承租方应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厂房使用剩余租金,不再另外补偿。
    9.租期上限为6年。租金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增。租赁期限满后,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重新拟定招租方案进行公开招租。
    10.承租人的第一年厂房使用权的租金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1个工作日内付清,租金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之后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期届满前20日内付清。若10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
    11.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七、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贵州省兴义市顶效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租详情联系人:
    阮先生(联系电话:13668593789)
    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7399059)
    岑女士(联系电话:13885902163)
    刘女士(联系电话:139859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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