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0859-3521454)书面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公告内容如下: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义龙新区马别、 步马、 万屯 、 大龙潭、 四个安置点 |
对易地扶贫搬迁权利人名称错误、坐落错误、权利性质错误、房屋面积错误和使用期限错误的予以更正。 | 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转移到户登记颁发证书。 |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