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顶效各安置区商铺(厂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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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顶效各安置区商铺(厂房)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为加快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顶效镇大龙潭新市民居住区建设步伐,完善顶效王母社区、大龙潭社区、步马社区、麻山社区的商业体系建设,提高大龙潭新市民生活质量、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现将顶效各安置区商铺面/厂房向全体社会有识之士进行招租,招租采取公开、公正、公平方式进行。现将招租方案向社会进行公告。
一、招租单位:黔西南州大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商对象:社会全体人员
三、招商内容:银行、医疗、教育、超市、家居、五金、服装、鞋帽、饰品、服务美容美发、洗衣店、餐饮冷饮、酒吧、干货、健身、加工厂、酒店等。
四、招租商铺面积
(一)、商铺/厂房面积共33917.25平方米;
1、大龙潭D区一号楼2、3层建筑面积:1169.6平方米(二层584.8平方米、三层:584.8平方米)。
  1. 大龙潭D区二号楼2、3层建筑建筑面积:1110.86平方米(二层605.47平方米、三层:503平方米)。
  2. 大龙潭D区四号楼3层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3. 大龙潭D区号楼3层建筑面积:1117平方米(一层:352.27平方米、二层:352.27平方米、三层:352.27平方米)。
  4. 大龙潭D区十一号楼2层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5. 大龙潭D区十一号楼2层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
  6. 大龙潭D区十三号楼2层建筑面积:2454.5平方米。
  7. 大龙潭D区农贸市场1号商铺面积:48平方米。
  8. 大龙潭D区农贸市场11号商铺面积:40.5平方米。
  9. 大龙潭D区农贸市场12号商铺面积:57平方米。
  10. 大龙潭D区医创大楼面积:12745.38平方米(共15层)
  11. 马文创园1栋面积:7751.74平方米(其中:1-1-3:547.2平方米,1-1-4:161.5平方米,1-1-5:238.14平方米,1-1-6:381.84平方米,1-2-1:674.32平方米,1-2-2:106平方米,1-2-3:547.2平方米,1-2-4:161.5平方米,1-2-5:238.14平方米,1-2-6:381.84平方米,1-2-7:238.95平方米,1-3-1:674.32平方米,1-3-2:106平方米,1-3-3:547.2平方米,1-3-4:161.5平方米,1-3-5:238.14平方米,1-3-6:381.84平方米,1-3-7:238.95平方米,1-4-1:674.32平方米,1-4-2,106平方米,1-4-3:547.2平方米,1-4-4:161.5平方米,1-4-5:238.14平方米)。
  12. 步马文创园2栋面积:1262.13平方米(其中:2-1-2:258.53平方米,2-1-3:221.17平方米,2-1-4、2-1-5、2-1-6、2-1-7:135.26平方米,2-2-5、2-2-6、2-2-7:137.93平方米,2-4-1:209.27平方米,2-4-2:162.05平方米,2-4-3、2-4-4:137.92平方米)。
  13. 步马社区文创园3栋面积:2375.09平方米(其中:3-2-3:156.62平方米,3-2-4:213.81平方米,3-2-5:156.59平方米,3-2-6:158.5平方米,3-2-7:210.22平方米,3-2-8:112.86平方米,3-3-2:197.88平方米,3-3-3:155.99平方米,3-3-4:213.81平方米,3-3-5:156.59平方米,3-3-6:158.5平方米,3-4-1:160.64平方米,3-3-7:210.22平方米,3-3-8:112.86平方米)。
  14. 步马社区B-15-16号商铺面积:33.71平方米。
  15. 步马社区B-11-1号商铺面积:69.63平方米。
  16. 步马社区B-11-2号商铺面积:111.86平方米。
  17. 步马社区B-11-3号商铺面积:78平方米。
  18. 步马社区B-11-4号商铺面积:77.17平方米。
  19. 步马社区-11-5号商铺面积:72.26平方米。
  20. 步马社区B-13-1号商铺面积:70.42平方米。
  21. 步马B-13-2号商铺面积:111.86平方米。
  22. 步马社区B-13-4号商铺面积:77.17平方米。
  23. 步马社区B-13-5号商铺面积:84.12平方米。
  24. 麻山社区3-101号商铺面积:78.38平方米。
  25. 麻山社区3-102号商铺面积:313.14平方米。
  26. 王母社区原大龙潭社区服务中心面积:523.86平方米(1楼面积:263.43平方米,2楼面积:263.43平方米)。五、租金及优惠政策
  1. 大龙潭D区1、2、4、8、11、13号楼、大龙潭D区医创大楼、步马文创园1、2、3号楼所有商铺/厂房租金及相关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和新区政策文件执行,物业管理费为1元/㎡/月,按年缴纳。
  2. 大龙潭D区农贸市场1、11、12号商铺租金为30元/㎡/月,按年缴纳;物业管理费为1元/㎡/月,按年缴纳,缴纳租金后赠送2个月的装修租期;
  3. 步马社区商铺租金为18元-30元/㎡/月(根据铺面位置情况定价),物业管理费为1元/㎡/月,按年缴纳,缴纳租金后赠送2个月的装修租期;
4、所经营商铺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擅自虚假转租,若发现转租我司有权收回
5、收租方式:一年收取一次;
6、物业费收取方式:一年收取一次;
7、其他具体事宜详谈。
、招租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永思
联系电话: 0859-3544966、18083459646
招租时间:20211030起,租满为止
招租地点:义龙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顶效步马社区文创园2号楼1楼(黔西南州大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导航搜索(再辉不锈钢)    
、商铺招租方案
)、租赁期限及租金:
1、以招租价为缴纳租金标准,一年起租。租期从交付租赁物之日起计算;
、约定条件:
(一)该商铺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对商铺/厂房进行装修、整理等工作。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需遵守我司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商铺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用于从事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污染环境等行业。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商铺相关设施完好。
(六) 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租赁期间,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商铺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以退还剩余商铺使用租金。
(八)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中途无故停租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租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负责。
(十)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及房屋设施租赁质押金,不另加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具体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黔西南州大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十、本通告自20211030日起生效
 
 
 
黔西南州大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顶效各安置区商铺厂房招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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