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酒驾醉驾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国家 工作人员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实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对酒驾醉驾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倒查”。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行为的,一律倒查有无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倒查共同饮酒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尽到劝阻义务;一律倒查有无因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多次或多人酒驾醉驾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以及血样检验结果造假等行为,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开展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一律督促案发单位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视情况督促单位或行业系统开展“一案一整改”。及时强化警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督促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纪依法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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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1年7月12日
202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