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义龙新区高考中考期间木陇街道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义龙新区高考中考期间木陇街道环境噪声管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新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各商业网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现就高考中考期间对各噪声污染源管控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一)高考期间(6月6日20:00时-6月8日18:00时)

  (二)中考期间(6月24日20:00时-6月27日18:00时)

  二、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间在商业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在城市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五)禁止在考点周围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考生家长及其亲属聚集喧哗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六)高考中考临近期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七)高考中考临近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八)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全部停止施工,禁止任何施工作业,包括土方、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的各类现场施工、半成品加工、材料搬运、各类机型设备、车辆的启动运转等易产生噪音污染的各类施工活动。

  (九)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机动车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注: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住宅、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三、投诉举报电话

  (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3521310。

  (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噪声监督管理,投诉电话:3520805。

  (三)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3521502。

  (四)区规交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3546273。

  (五)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义龙分局负责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3546223。

  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新区综合执法、规交建、公安、环保、社会事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