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小(2)型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及山洪灾害易发区安全度汛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根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 2021 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汛旱字〔2021〕1号)求,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要求,结合各镇(街道)上报情况,现将我区2021 年小(2)型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三个责任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三个负责我”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义龙新区2021年小(2)型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山洪灾害易发区责任人统计表。
义龙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