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招商引资
政策解读
专题专栏
企业风采
联系我们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义龙新区安监局关于张恒尧、谭良星2人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不再使用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1-04-26 字体:
小
中
大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安监局雇员张恒尧、临聘人员谭良星不符合取证条件,已取得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不再使用。
执法证号:522425199004072719
522321199506061218
特此声明
2021年4月25日
分享到:
我要推荐
RSS定制
网站纠错
返回顶部
上一篇:
义龙新区2020年度第三批“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篇:
黔西南州关于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