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
三、报名要求
(一)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市、州及以上人社部门批复认定,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教学工作,具备具体的办学地点,并配备相关教学实操设备设施,具备充足的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可满足正常理论教学和实操实训,符合环保、卫生安全需求,拥有远程视频监控设备。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能够承接农民全员培训、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培训项目;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市(州)及以上人社部门批复认定文件,独立法人资格,培训机构(企业)法人和实际负责人无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问题;
4.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具体标准参照《贵州省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具有满足培训任务所需要的师资力量、管理人员和培训经验;
6.教学评价良好,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7.培训工种专业设置齐全,专业设置应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就业需求;
8.州外培训机构需持有黔西南州备案批准通知书;
9.按规定参加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明的培训机构。
四、培训工作具体要求
1.确定为义龙新区定点培训机构的学校需在2021年培训工作开展前承诺自行足额筹集前三个培训班级垫付的生活补助资金,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代发完毕同时整理好生活补助报账资料,报送到义龙新区政治部就业股;对垫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补助不及时的将停止开班直至班级学员生活补助代发结束。
2.确定为义龙新区定点培训机构的学校需拟定全年度培训计划,具体到每月开展几个班级,并承诺按期组织开展培训,对以月为单位开展培训班级不足的学校将及时清退。
3.培训开展前必须先录入实名制培训系统及“人社云”系统,录入实名制培训系统及“人社云”系统不及时的,在报账时,将扣减晚录入天数。
4.每个班级必须配备实操教师、理论教师及一名具体管理教师。
5.培训结束后班级合格率不得低于80%,就业率不得低于60%(视同就业的范围及认定材料按州人社通〔2019〕87号文件执行)。
6.班级培训过程中必须要有专门推荐就业环节,禁止以填表代替就业推荐的行为。
5.培训后班级报账资料第一次报送时间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报账次序将放至最后,报账资料报送时间超过6个月的将不再受理报账事宜,有恶意拖延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因印证资料收集、培训补贴发放、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不及时,影响属地人社部门年度资金结算的。
2.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过程中因培训资料造假、不配合收集印证资料的,被属地人社部门停止开班的不纳入遴选范围的。
3、培训机构参加遴选的培训内容以市、州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文件中的具体培训工种不一致的。
4.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在黔西南州承接培训的州外培训机构未在黔西南州年检的),2020年在我区遴选为定点培训机构后从未开展过任何培训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6.存在违反国家和省、市(州)、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7.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等行为的。
报名的机构按照《培训机构遴选提供资料目录清单》及《义龙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审标准》提交资料,欢迎符合培训资格要求的培训机构踊跃报名,积极参与遴选。
咨询电话:0859-3521050 联系人:李相武
附件:1.培训机构遴选提供资料目录清单
2.义龙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评审标准
3.培训机构承诺书
特此公告
义龙新区脱贫攻坚劳动力全员培训
促进家庭就业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促进家庭就业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