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义龙集团关兴大道三宗国有用地租赁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管专议〔2019〕512号)以及义国资〔2020〕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租赁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义龙新区关兴大道2014-G24、G25、G26号宗地使用权公开招租信息发布。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义龙融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 三、招租土地竞租单价情况表:
| 序号 | 产权单位 | 土地编号 | 土地面积(㎡) | 面积(亩) | 起始价(元/亩/年) | 竞价幅度(元/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4-G24 | 142627 | 213.94 | 1000 | 1000 | 10000 | 不含税金 |
| 2 | 2014-G25 | 246170 | 369.25 | |||||
| 3 | 2014-G26 | 221391 | 332.09 | |||||
| 小计 | 610188 | 915.28 | ||||||
四、招租土地基本情况:
义龙新区土地使用权租赁的位置为义龙新区关兴公路旁。有意租赁者请前往标的物实地踏勘,以踏勘现状为准。签订租赁合同后不能以标的物现状为理由弃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出现法律及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注:合同期限从租赁物交付时开始计算,每期租金按递增基数和递增比例以不低于5%计算,期数以1年起租。)
五、招租方式:
(一)所有参与竞租者均可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租。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则通过公司代表与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谈判,协议出租价以土地使用权招租公告的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且公示谈判结果。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采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否则,将取消参与我公司本次租赁资格。
(七)本次交易活动将在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意向竞租方须遵守招租公告规定的交易规则。
六、土地的展示:
意向竞租方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以踏勘现状为准,如有情况不清和界限不明的请联系出租方进行了解和咨询。 联系电话:0859—3425789。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00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地址:义龙新区万屯镇盘兴村万屯保障房义龙集团三楼资产部。
八、意向竞租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个人竞租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竞租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竞租保证金应于 2020 年12 月 25日 15:00时前到账有效(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公司账号系统缴纳为准)。
(三)意向竞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至公司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缴费信息:
收款单位:贵州义龙融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缴款账号:0901001000001999;
本次土地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不接受现金形式,竞租方需用本人账户缴纳保证金。
特别说明:转账缴纳保证金后,记得留存转账凭证。中标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土地租赁保证金;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15日后凭收据到公司办理退款事宜。
九、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29日 下午:15时00分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土地使用权租金为竟租中标价或协议出租价。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1年起,租金按周期递增,每一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起租金在原来租金基础上递增不低于5%。租赁期限满后,公司重新拟定招租方案进行公开招租。
(三)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中标相关手续。
(四)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待土地租赁期满且不欠缴土地使用的任何费用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中标人的第一年土地使用权的租金须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租金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若10个工作日内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期届满前20日内付清。
(六)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经发布结果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的,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由我公司出具《土地租赁成交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 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相关手续,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约定条件:
(一)上述地块均以现状出租,我公司不对地块进行场平、平土、整理等工作。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建房、挖土和商业用途等,必须上报义龙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审批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建房、挖土和商业用途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网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经营,若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
(七)承租方自觉做好环境保护、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使用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59—3425789
-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附图: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