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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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5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 作者:

  2020年10月24日—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先后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38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常态化防控策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兴义市、义龙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特提醒广大群众:

  一、2020年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及与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兴义市、义龙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859-3223110、0859-3815961)报备或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按照市(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二、即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返回兴义市(义龙新区)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广大群众需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坚持不扎堆、不聚会、常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

  兴义市、义龙新区新冠肺炎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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