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期间,也是党员干部休假的高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狠刹“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党员干部在暑期休假期间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
2.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
4.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6.严禁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和庆祝活动;
7.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
二、强化监督检查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坚决抵制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社会风气。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咬耳扯袖,挺纪在前,坚决制止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重处置并通报曝光。同时,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59-3388771,3567626。
电子邮箱:yljgwdfzf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