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督促”牢筑脱贫攻坚决战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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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督促”牢筑脱贫攻坚决战成效

发布时间:2020-04-07  字体:   点击量: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信息来源:义龙新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凌弘


      今年以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以“四个督促”为扶贫工作成效巩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随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再接再励,走好最后一公里。
      一是督促相关部门指导扶贫干部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相关部门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纪检组、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随时随地监督指导帮扶干部对政策把握和宣传,做到向群众多些解释、少些责怪,向群众多沟通、少隔阂,向群众多关爱、少冷漠。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群众毫无知情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时,将启动问责程序。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包保责任人加大对政策的把握及宣传力度。
      二是以督促检查推动扶贫工作自查自纠。根据中央、省、州、新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扶贫领域信访检举控告办理部门以案示警、举一反三的整改活动,如果同一件类似的事情反复改、反复查找都未能整改到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三是以督促检查倒逼村组实行公开化。对村组账目公开不及时,群众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的村组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镇(街道)财政部门对村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镇(街道)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者进行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四是以督促检查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发生。督促检查及纪律查处做到以案示警,警示广大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真抓实干、干出成效,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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